DB3708T 30-2023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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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3.080CCSA183708济宁市地方标准DB 3708/T 3020233 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Childcare services specifications for infant under the age of three2023-05-16 发布2023-06-16 实施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3708/T 302023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原则.15基本要求.25.1服务场所.25.2服务人员.25.3设施设备.26服务内容及要求.36.1生活照护.36.2卫生保健.46.3科学养育.56.4家园共育.87安全要求
2、.87.1食品安全.87.2人身安全.88服务评价与改进.98.1服务评价.98.2服务改进.9附录 A(规范性)服务人员要求.10A.1基本要求.10A.2任职要求.10A.3人员配备.12附录 B(资料性)预防性消毒方法.13参考文献.15DB3708/T 30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DB3708/T 30202313 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1范围本文件确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
3、简称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基本原则,规定了托育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安全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济宁市经有关部门依法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机构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家庭、社区和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6675.1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T 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2461
4、3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27689无动力类游乐设施 儿童滑梯GB/T 29315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 31725-2015早期教育服务规范GB 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 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JGJ 39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64饮食建筑设计标准WS/T 678婴幼儿辅食添加营养指南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托育服务 childcare services托育机构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婴幼儿照护、指导家庭科学育儿的服务。4基本原则4.1坚持尊重婴幼儿,遵循婴幼儿各阶
5、段身心发展特点和科学养育规律,提供安全、卫生、充满关爱的托育环境,满足其身心发展需求。4.2坚持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原则,最大限度地保障婴幼儿的安全与健康,遵循其成长特点和规律,促进婴幼儿全面发展。DB3708/T 30202324.3坚持积极回应的原则,提供支持性环境,敏感观察婴幼儿,理解其生理和心理需求,并及时给予积极适宜的回应。4.4坚持平等对待不同性别、民族、国籍、身体状况及家庭状况的婴幼儿,尊重个体差异,促进婴幼儿快乐健康成长。5基本要求5.1服务场所5.1.1选址及规模5.1.1.1应按照自然条件良好、交通便利、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且有适宜户外活动场地的原则选择服务场所,远离有危害的建
6、筑、设施及污染源,满足抗震、防火、疏散等要求。5.1.1.2场地面积应与托育机构规模相符合,室内用房每托位建筑面积不少于 8 m2,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小于每托位 3 m2,城市人口密集地区改、扩建的,室外活动场地有困难时,应不小于每托位2 m2。5.1.2环境及区域设置5.1.2.1建筑设计及防火要求应符合 JGJ 39、GB 50016 的规定。5.1.2.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要求应符合 GB 50015 的规定。5.1.2.3室内空气质量要求、环境污染控制要求应符合 GB/T 18883、GB 50325 的规定。5.1.2.4应相对封闭,有相对独立的出入通道,并有固定或临时性的隔离设施
7、。5.1.2.5应设置保障婴幼儿日常活动的区域,应包括婴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供应用房:a)婴幼儿生活用房包括睡眠区、活动区、卫生间、配餐区、清洁区、储藏区、母婴区、配乳室等;b)服务管理用房包括晨检室、保健观察室、隔离室、哺乳室、财务室、医务室、办公室、会议室、储藏室、保安室等;c)供应用房包括厨房(配餐间)、开水间、清洁间、洗衣房、淋浴室、配电室、机房等。5.1.2.6厨房设计应符合 JGJ 64 的规定。5.1.3班型5.1.3.1托育机构一般设置乳儿班(6 个月12 个月,10 人以下)、托小班(12 个月24 个月,15人以下)、托大班(24 个月36 个月,20 人以下)三种
8、班型。5.1.3.218 个月以上的婴幼儿可混合编班,每个班不超过 18 人。5.2服务人员5.2.1服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负责人、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保育师、育婴员、托育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包括厨师、营养师、保安员和保洁员等)。5.2.2服务人员应满足附录 A 的要求,取得健康证明和相关资质证明。5.3设施设备5.3.1应根据婴幼儿的月龄、年龄特点配备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基本设施设备、婴幼儿照护设施设备和教玩具。5.3.2教玩具和专用设施应符合 GB 6675.1、GB 24613 和 GB/T 27689 等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DB3708/T 3020233的
9、规定。注1:基本设施中的婴幼儿专用设施指滑梯、秋千、戏水池、沙池等。注2:教玩具指体育类、建构类、科学启蒙类、音乐类、美工类、卡片类等。5.3.3场地设施设备应符合托育机构设置的有关要求,设施设备和教玩具应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婴幼儿安全。6服务内容及要求6.1生活照护6.1.1通则6.1.1.1应根据婴幼儿生理节律,制定一日生活流程,合理安排饮食、睡眠、运动、游戏等各项活动时间。6.1.1.2应做到婴幼儿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加强生活护理,适当帮助和指导盥洗,培养其漱口、洗手、排便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6.1.1.3应为婴幼儿创造充满爱、公平的生活氛围,观察了解不同年龄婴幼儿的
10、需要,把握其情绪变化,尊重和满足其亲近等情感需求,给予回应性照护。6.1.2营养与喂养6.1.2.1应遵循顺应喂养的原则,保证婴幼儿按需、定时饮水。6.1.2.2保证婴幼儿获取安全、营养的食物,且养成良好的饮食行为习惯,喂养要求包括不限于:a)7 个月12 个月:1)继续母乳喂养,不能继续母乳喂养的婴幼儿使用配方奶喂养;2)及时添加辅食,从富含铁的泥糊状食物开始,遵循由一种到多种、由少到多、由稀到稠、由细到粗的原则。辅食不添加糖、盐等调味品;3)每引入新食物应密切观察婴幼儿有皮疹、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4)注意观察婴幼儿所发出的饥饿或饱足的信号,并及时、恰当回应,不强迫喂食;5)鼓励婴幼儿尝试
11、自己进食,培养进餐兴趣。b)13 个月24 个月:1)继续母乳或配方奶喂养,可以引入奶制品作为辅食,每日提供多种类食物;2)鼓励和协助婴幼儿自己进食,关注婴幼儿发出进食需求,顺应喂养;3)培养婴幼儿使用水杯喝水的习惯,不提供含糖饮料。c)25 个月36 个月:1)每日提供多种类食物;2)引导婴幼儿认识和喜爱食物,培养婴幼儿专注进食习惯、选择多种食物的能力;3)鼓励婴幼儿参与协助分餐、摆放餐具等活动。6.1.3睡眠习惯6.1.3.1应为婴幼儿提供温度适宜、空气流通、光线柔和、安静舒适的睡眠环境,应为每个婴幼儿提供安全、干净、舒适的婴幼儿床,提供干净、干爽的被褥,且定期清洗、晾晒。6.1.3.2根
12、据婴幼儿的年龄和个体需要灵活安排睡眠时间,保证婴幼儿获得充足睡眠,帮助其形成有规律的睡眠习惯。DB3708/T 30202346.1.3.3睡前检查婴幼儿口腔,不应含有食物或异物,检查婴幼儿身上不应有危险性小物品,保证婴幼儿睡眠安全。6.1.3.4睡眠要求包括但不限于:a)7 个月12 个月:1)识别婴幼儿困倦的信号,通过常规睡前活动,培养婴幼儿独自入睡;2)帮助婴幼儿处于仰卧或侧卧位睡姿,脸和头不被遮盖;3)注意观察婴幼儿睡眠状态,减少抱睡、摇睡等安抚行为。b)13 个月24 个月:1)固定婴幼儿睡眠和唤醒时间,逐渐建立规律的睡眠模式;2)坚持开展睡前活动,确保婴幼儿进入较安静状态;3)培养
13、婴幼儿独自入睡的习惯。c)25 个月36 个月:1)规律作息,每日有充足的午睡时间;2)引导婴幼儿自主做好睡眠准备,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6.1.3.5对于较难入睡的婴幼儿应给予适当的安抚和陪伴,及时观察婴幼儿体温情况,适当增减被褥。6.1.3.6睡眠期间,应定时巡视和观察婴幼儿的情况。6.1.4生活与卫生6.1.4.1根据婴幼儿的年龄特点和活动情况,引导婴幼儿自己盥洗、如厕、穿脱衣服等生活技能。6.1.4.2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包括但不限于:a)7 个月12 个月:1)及时更换尿布,保持臀部和身体干爽清洁;2)生活照护过程中,注重与婴幼儿互动交流;3)识别及回应婴幼儿哭闹、四肢活动等表
14、达的需求。b)13 个月24 个月:1)鼓励婴幼儿及时表达大小便需求,形成一定的排便规律,逐渐学会自己坐便盆;2)协助和引导婴幼儿自己洗手、穿脱衣服等;3)引导和帮助婴幼儿学会咳嗽和打喷嚏的方法。c)25 个月36 个月:1)培养婴幼儿主动如厕;2)引导婴幼儿餐后漱口,使用肥皂或洗手液正确洗手,认识自己的毛巾并擦手;3)鼓励婴幼儿自己穿脱衣服。6.2卫生保健6.2.1卫生要求6.2.1.1应符合 GB/T 31725-2015 中 6.3 的规定,保持环境整洁、安全、舒适。6.2.1.2应保持教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教玩具每周至少清洗 2 次,图书每周消毒 1 次。6.2.1.3应定期对
15、空气、活动区、生活用品、餐饮具等婴幼儿接触的区域和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方法参见附录 B。6.2.2膳食营养DB3708/T 30202356.2.2.1应根据婴幼儿的年龄特点和生长发育的需要,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和“婴幼儿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为不同年龄段的婴幼儿制订膳食计划。注:“婴幼儿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参见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中724月龄婴幼儿喂养指南、学龄前儿童膳食指南。6.2.2.2应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每周更换 1 次,食物品种应多样化且搭配合理。6.2.2.3应至少每季度进行 1 次婴幼儿
16、的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根据分析结果合理调整膳食计划。6.2.2.4遵循顺应喂养原则,6 个月24 个月婴幼儿辅食添加营养应符合 WS/T 678 的规定。6.2.3日常保健6.2.3.1婴幼儿在入托前,应当完成适龄的预防接种,凭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托;离开机构超过 3 个月及以上的婴幼儿返回时须重新进行健康检查。6.2.3.2应做好婴幼儿每日入托检查,包括体温、五官、身体、精神、行为等状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家长并采取有效措施。6.2.3.3应对婴幼儿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6.2.3.4应安排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不少
17、于 2 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6.2.3.5应定期开展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和五官保健,了解婴幼儿生长发育状况,提出合理营养建议。6.2.3.6应建立婴幼儿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包括膳食营养、入托检查及全日健康观察、生长发育监测结果、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记录。6.2.4疾病防控6.2.4.1应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婴幼儿预防接种,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婴幼儿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6.2.4.2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建立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病婴幼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发生传染病期间,应加强入
18、托检查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婴幼儿。6.2.4.3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应督促家长及时带婴幼儿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6.2.4.4对常见病如感冒发烧、手足口、湿疹等应督促家长及时就诊,对有中重度贫血、营养不良等严重的营养性疾病,或先心病、哮喘、癫痫、高热惊厥等疾病,或特殊食物过敏史、药物过敏史的婴幼儿进行专案管理,一旦发现急性发作,立即进行必要的急救处理,并通知家长及时就医。6.2.4.5应定期开展婴幼儿心理行为保健活动,通过游戏、情境演示、行为练习等方式进行心理健康培育,发现心理问题倾向应及时与家长沟通,并建议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相关咨询或诊疗。6
19、.2.4.6应与社区医院建立联动机制,以及婴幼儿健康状况公开机制,定期向家长公布婴幼儿疾病防控情况。6.3科学养育6.3.1通则6.3.1.1制定促进婴幼儿体格和身心发育阶段性目标,每个活动计划应定期安排具体内容。6.3.1.2应采用目的性培育方式,在社会情境中与婴幼儿互动和对话,激发其思考和发展能力。6.3.1.3宜定期组织婴幼儿测评,包括动作、五感、认知、社交和情感等方面。DB3708/T 30202366.3.1.4宜为各阶段婴幼儿提供科学、全面、融合的托育服务,关照婴幼儿的身心发展,接纳差异,给予耐心照护。6.3.2动作发展6.3.2.1发展粗大动作。充分利用日光、空气和水等自然条件,
20、进行身体锻炼,保证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循序渐进地发展婴幼儿的抬头、翻身、坐、爬、站、走、跑、跳、平衡等大动作。可通过手推玩具、韵律操、走平衡木、接抛球等活动对婴幼儿的粗大动作进行适当的锻炼。6.3.2.2发展精细动作。让婴幼儿操作适宜的材料,发展婴幼儿的手指、手掌、手腕等部位的精细动作。可通过抓取、够取、触摸吸引婴幼儿的玩具(如拨浪鼓、小皮球等)来锻炼手部灵活性,鼓励婴幼儿通过抓取食物吃、搭积木、翻看书、用勺子等行为手眼协调性。6.3.2.3重视体格锻炼。应开展适合不同发展阶段婴幼儿身心特点的户外游戏和体格锻炼(如主被动操、“三浴”锻炼、跳跃运动等),培养婴幼儿坚强的意志力以及对自然环境的适应
21、能力。6.3.2.4动作发展包括但不限于。a)7 个月12 个月:1)鼓励婴幼儿进行身体活动,尤其是地板上的游戏活动;2)鼓励婴幼儿自主探索从躺位变成坐位,从坐位转为爬行,逐渐到扶站、扶走;3)提供适宜的玩具,促进抓、捏、握等精细动作发育。b)13 个月24 个月:1)鼓励婴幼儿进行形式多样的身体活动,为婴幼儿提供参加爬、走、跑、钻、踢、跳等活动的机会;2)提供多种类活动材料,促进涂画、拼搭、叠套等精细动作发育;3)鼓励婴幼儿自己喝水、用小勺吃饭、自己翻书等。c)25 个月36 个月:1)为婴幼儿提供参加走直线、跑、跨越低矮障碍物、双脚跳、单足站立、原地单脚跳、上下楼梯等活动的机会;2)提供多
22、种类活动材料,促进婴幼儿搭建、绘画、简单手工制作等精细动作发育;3)鼓励婴幼儿自己用水杯喝水、用勺吃饭、协助收纳等。6.3.2.5关注患病婴幼儿。处于急慢性疾病恢复期的婴幼儿,及时调整活动强度和时间,发现运动发育迟缓婴幼儿,给予针对性指导,及时转介至专业医疗机构。6.3.3语言发展6.3.3.1创设丰富和应答的语言环境,提供正确的语言示范,保持与婴幼儿的交流与沟通,引导其倾听、理解和模仿语言。6.3.3.2语言发展包括但不限于。a)7 个月12 个月:1)经常和婴幼儿说话,引导其对发音产生兴趣,模仿和练习简单的发音;2)向婴幼儿复述生活中常见物品和动作,帮助其逐渐理解简单的词汇;3)引导婴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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