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_T 677-2009_动物防疫抽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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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65.020.30 B 41 备案号:26850-2010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DB11/T 6772009动物防疫抽样规范 Sampling specifications for animal epidemic prevention 2009-12-12 发布 2010-04-01 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6772009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一般要求.1 4 抽样前准备.1 5 抽样动物种类.1 6 抽样范围.2 7 抽样数量.2 8 抽样.2 8.1 血液.2 8.2 一般脏器.3 8.3 脑组织.3 8
2、.4 食道/咽部刮取物(O-P 液).3 8.5 呼吸道分泌物.4 8.6 眼睛.4 8.7 皮肤及粘膜.4 8.8 脊髓液.4 8.9 乳汁.4 8.10 胃内容物.5 8.11 肠内容物.5 8.12 粪便.5 8.13 胎儿.5 8.14 动物尸体.5 8.15 精液.5 8.16 生殖道分泌物.5 8.17 环境病原微生物.6 9 抽样的记录.6 10 样本的保存运输.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抽样常用溶液的配制.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抽样记录表格.10 DB11/T 6772009 II 前 言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B 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
3、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殖业分会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兽医实验诊断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靳兴军、梁明珍、李志军、张跃、沈光年、吴惠明、郭峰、胡楠、赵春颖。DB11/T 6772009 1 动物防疫抽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防疫抽样的一般要求,抽样前准备,抽样动物种类,抽样范围,抽样数量,抽样,抽样的记录及样本的保存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动物疫病实验室血清学监测、分子生物学监测、病原学监测等抽样工作。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无菌操作 aseptic operation 用于防止微生物进入动物体组织或其它无菌范围的操作技术称为无菌操作
4、。2.2 动物防疫抽样 Sampling for animal epidemic prevention 为了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按照一定的规则采集动物体液、脏器等样本的行为。2.3 份 portion 动物个体中 1 个组织的 1 个样本的数量单位。3 一般要求 3.1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动物防疫的抽样计划,设定常规监测、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疫病监测抽样种类、数量、范围。3.2 抽样人员应是兽医技术人员,能够正确掌握抽样方法,熟练使用采样器具。3.3 根据不同的疫病或检验目的,采其相应的组织脏器、内容物、分泌物、排泄物或其他材料。在无法估计病因时,要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多点、全面的采集。3.
5、4 凡发现动物有急性死亡,在排除炭疽病情况下,方可剖检采样。3.5 防止污染环境,防止疫病传播,做好环境消毒和病害尸体的处理。3.6 采集一份样本,使用一套器械与容器,使用过的用具应先消毒后清洗。3.7 一次性消毒用品不得超期使用。4 抽样前准备 4.1 准备口罩、帽子、防护眼镜、防护服、手套、胶靴等人员防护用品。4.2 准备灭菌处理的解剖刀、镊子等抽样用器具。4.3 准备消毒液及样本的记录、保存、运输物品。5 抽样动物种类 5.1 家禽。5.2 家畜(马属动物、猪、牛、羊)。5.3 宠物(犬、猫)。5.4 野生动物。DB11/T 6772009 2 6 抽样范围 6.1 养殖区域包括规模化种
6、畜禽场、商品畜禽场、养殖小区、养殖户等。6.2 流通区域包括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宠物交易市场及动物隔离场点等。6.3 其它区域包括畜禽屠宰场、公园、动物园、野禽栖息地等。7 抽样数量 7.1 常规监测抽样数量 常规监测抽样数量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常规监测抽样数量 存栏数 种类 5000 10005000 5001000 100500 100 家禽 30 份/场 20 份/场 10 份/场 10 份/场 10 份/场 家畜 30 份/场 30 份/场 30 份/场 20 份/场 10 份/场 宠物(犬、猫)25 份/地区、20 份/场 野生动物 25 份/地
7、区、10 份/动物园、10 份/野禽栖息地 7.2 疫点监测抽样数量 疫点监测抽样数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疫点监测抽样数量 存栏数 种类 10000 10000 家禽 100 份/场 50 份/场 家畜 马属动物 100%;猪、牛、羊200 份/场 宠物(犬、猫)20 份/场 野生动物 20 份/地区 7.3 疫区监测抽样数量 疫区监测抽样数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疫区监测抽样数量 种类 家禽 家畜 宠物(犬、猫)野生动物 数量 300份 猪、牛、羊200份;马属动物100%50份 30份 7.4 受威胁区监测抽样数量 受威胁区监测抽样数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 受威胁区监测抽样数
8、量 种类 家禽 家畜 宠物(犬、猫)野生动物 数量 300份 猪、牛、羊200份;马属动物100%50份 30份 8 抽样 8.1 血液 8.1.1 抽样部位 翅静脉、颈静脉、尾静脉、心脏、耳尖或耳壳外侧静脉。8.1.2 抽样方法 DB11/T 6772009 3 8.1.2.1 抽血部位的皮肤先剃毛、清洁,再用 75%的酒精消毒。8.1.2.2 用灭菌真空采血器、注射器或针头穿刺抽取。8.1.3 处理方法 8.1.3.1 全血 将全血注入装有抗凝剂的试管中,轻轻摇动,充分混合。可选用以下三种方法:1)10mL 全血加入 0.1mL0.2mL 的 1%肝素溶液。2)1 份全血加入 2 份阿氏液
9、,阿氏液配制方法见附录 A.1。3)4 份全血加入 1 份 3.8%枸橼酸钠。8.1.3.2 血清 方法一:全血凝固后,在室温下静置至自然析出。方法二:全血凝固后,1500r/min2500r/min,离心 10 min,吸取上清液。8.1.3.3 血浆 容器内先加抗凝剂,血液与抗凝剂充分混合,然后静置,待细胞下沉后,吸取上清液。8.2 一般脏器 8.2.1 抽样部位 8.2.1.1 心脏。8.2.1.2 肝脏。8.2.1.3 脾脏。8.2.1.4 肺脏。8.2.1.5 肾脏。8.2.1.6 胰脏。8.2.1.7 淋巴结。8.2.2 抽样方法 采集死亡动物的内脏样本,最迟不超过死亡后 6h,按
10、无菌操作方法采集相关脏器的部分组织或整个脏器。8.2.3 处理方法 8.2.3.1 用于细菌分离的组织,单独放在无菌容器内。8.2.3.2 用于病毒分离的组织,放在装有病毒保存缓冲液的容器内,病毒保存缓冲液的配制见附录A.2。8.2.3.3 用于病理学检查的组织,放入装有 10 倍于样本体积的 10%中性福尔马林溶液的容器内。8.3 脑组织 8.3.1 抽样部位 8.3.1.1 大脑。8.3.1.2 小脑。8.3.1.3 脑干。8.3.1.4 延脑。8.3.2 抽样方法 按无菌操作方法采集部分脑组织或全脑。8.3.3 处理方法 方法一:全脑用浸过消毒液的纱布包裹后,浸入含 30%甘油盐水溶液中
11、,30%甘油盐水溶液配制见附录 A.3。方法二:将组织样本-20-70冷冻。方法三:将组织样本放入装有 10 倍于样本体积的 10%中性福尔马林溶液的容器内。8.4 食道/咽部刮取物(O-P 液)DB11/T 6772009 4 8.4.1 抽样部位 8.4.1.1 食道。8.4.1.2 咽部。8.4.2 抽样方法 8.4.2.1 被检动物在抽样前禁食(可饮少量水)12h,探杯用 0.2%柠檬酸浸泡 5min,再用接近动物体温的清水冲洗探杯后使用,每采完一份样本,探杯要进行消毒并充分清洗。8.4.2.2 动物站立保定,将探杯随吞咽动作送入食道上部 10cm15cm 处,轻轻来回移动 23 次,
12、然后将探杯拉出,采集 8mL10mL O-P 液。8.4.3 处理方法 倒入含有等量 Earle 细胞培养液的灭菌广口瓶中,Earle 细胞培养液配制见附录 A.4。8.5 呼吸道分泌物 8.5.1 抽样部位 8.5.1.1 鼻腔。8.5.1.2 咽喉。8.5.1.3 气管。8.5.2 抽样方法 用拭子采集粘膜分泌物,放入装有 2mL 保存液的试管。8.5.3 处理方法 方法一:将拭子浸入 pH 7.27.4 的灭菌肉汤保存液中,灭菌肉汤配制见附录 A.5。方法二:将拭子浸入 0.04mol/L 磷酸盐缓冲液中,磷酸盐缓冲液配制见附录 A.6。方法三:接种组织培养用的拭子浸入 0.5%乳蛋白水
13、解物的汉克氏(Hanks)营养液中,乳蛋白水解物的汉克氏液配制见附录 A.7。8.6 眼睛 8.6.1 抽样部位 8.6.1.1 眼结膜表面。8.6.1.2 眼病变组织。8.6.2 抽样方法 8.6.2.1 眼结膜表面用拭子轻轻擦拭后,放入灭菌的 30%甘油盐水缓冲保存液中。8.6.2.2 取病变组织碎屑,置载玻片上,制成玻璃触片。8.7 皮肤及粘膜 抽样方法:1)用于一般检测的样本,用灭菌剪子和镊子直接采自病变部位。加适量抗菌素于 30%甘油盐水缓冲液中,加盖密封。2)用于检测核酸的样本,不得使用酒精、碘酒等消毒剂消毒。8.8 脊髓液 抽样方法:1)抽样使用特制的专用消毒穿刺针。2)颈椎穿刺
14、点为环枢孔,垂直缓慢刺入蛛网膜下腔,立即拔出针芯,脑脊髓液自动流出,取适量液体,盛入消毒容器内。3)腰椎穿刺部位为腰荐孔,垂直缓慢刺入蛛网膜下腔,立即拔出针芯,脑脊髓液自动流出,盛入消毒容器内。腰椎穿刺一次抽取量 15mL30mL。8.9 乳汁 8.9.1 抽样部位 乳房。DB11/T 6772009 5 8.9.2 抽样方法 用消毒药水洗净取乳者的手和动物乳房,弃去最初所挤的 3mL4mL 乳汁,采集 10mL 乳汁于灭菌试管中。8.9.3 处理方法 进行血清学检验的乳汁不应冻结、加热或强烈震动。8.10 胃内容物 8.10.1 抽样部位 动物胃内。8.10.2 抽样方法 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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