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3∕T 066-2023 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办案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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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03.160 CCS A 90 3303 温州市地方标准 DB3303/T 0662023 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办案中心 建设与运行规范 2023-04-28 发布 2023-05-28 实施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03/T 066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分类.1 5 基本原则.1 便民利民原则.1 依法行政原则.2 讲求效能原则.2 公正公开原则.2 6 办案中心建设.2 数字化建设.2 功能区建设.2 7 办案中心运行.5 大厅服务.5 登记造册.5 调查询问.5 执法指挥.6 审查听证.6 案件
2、办结.6 8 运行保障.6 人员管理.7 制度保障.7 持续改进.7 附录 A(规范性)办案中心数字化装备配置要求.8 DB3303/T 066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浙江明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君、陈容秋、何必表、张明博、陈剑、沈阳、米诗晗、刘舜跃、苏姝、曾春梅。DB3303/T 0662023 1 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办案中心 建设与运行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综合行政执法数字
3、化办案中心(以下简称“办案中心”)的分类、基本原则、数字化建设、功能区建设技术要求和办案中心运行及其保障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以及赋权乡镇(街道)的综合行政执法办案中心建设与运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026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GB/T 2027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271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 50174 数据
4、中心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分类 根据规模大小,分为一类办案中心和二类办案中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类办案中心:普通程序案件年集中办案量在 800 件及以上;执法事项在 1000 项及以上;集中办案人员数在 50 人及以上;辐射超管辖区域开展集中办案;实施县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二类办案中心:普通程序案件年集中办案量少于 800 件多于 400 件;执法事项少于 1000 项多于 500 项;集中办案人员数少于 50 人多于 20 人。5 基本原则 便民利民原则 DB3303/T 0662023 2 办案中心建设与运
5、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力求做到便民利民。依法行政原则 办案中心建设与运行遵照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办案。讲求效能原则 办案中心建设与运行充分应用数字信息技术,汇聚信息资源,降低办案难度,提高办案效能。公正公开原则 办案中心运行实施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接受执法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6 办案中心建设 数字化建设 6.1.1 办案中心应依托全省统一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宜与上级执法平台、当地城市大脑和部门应用平台联通,汇聚相关视频监控、执法记录仪等信息资源,建立共融的基础数据仓。6.1.2 办案中心应以专网专线连接内网、外网和政务外网,宜配备足够的网络通信
6、设备。信息网络安全应符合 GB/T 20269、GB/T 20270、GB/T 20271 的要求。6.1.3 应建立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办案区域内光照亮度应满足监控要求,视频监控应覆盖全区域,且有数据存储功能,并应接入全省统一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与网上监督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6.1.4 二类办案中心应配备必要的数字化装备,一类办案中心应在二类办案中心的基础上,再添置智能化装备,依托射频识别、智能感应、红外监控、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应用电子卷宗、智能笔录、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智能证据指引、语音识别转换、远程示证等系统功能。办案中心数字化装备配置要求应符合附录 A 的要求。功能区建设 6.
7、2.1 功能和面积设置 6.2.1.1 二类办案中心应具备以下功能:等候大厅能接待行政相对人、证人和有关咨询人员;开展常规调查询问;远程连线基层办案室;专设软包防撞特殊处理的调查询问室,防范暴力抗法行为;执法指挥室承担案件研判、案件会商和听证功能;全程录音录像。6.2.1.2 一类办案中心除具备二类办案中心功能外,还应具备以下功能:单独设置法律服务室,提供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细分案件调查类型,增设更多专业化、多功能调查询问室;执法指挥室承担案件研判、案件会商、案件审理和组织联合执法、法制培训等综合功能;独立开展听证,可拓展具备共享法庭功能;单设案卷室,对办案过程的案卷实行“一案一柜”专
8、柜管理;单设机房,统一管理办案中心网络通信设备;升级更智能更先进的数字化装备,使办案质效更高。DB3303/T 0662023 3 6.2.1.3 办案中心设置等候区和办案区两大功能区,根据一类、二类办案中心的不同功能要求,各功能区内的功能厅、室、房面积应符合下列表 1、表 2 的要求。表1 一类办案中心功能区设置及面积要求 功能区名称功能区名称 面积(面积(m m2 2)等候区 等候大厅(设置信息登记台、安全检查门、物品存放柜)60 法律服务室 30 办案区 调查询问室 常规调查询问室 153个 线上调查询问室 15 特殊调查询问室 15 执法指挥室(监控、会商、指挥)60 听证室(共享法庭
9、)30 案卷室 15 机房 15 表2 二类办案中心功能区设置及面积要求 功能区名称功能区名称 面积(面积(m m2 2)等候区 等候大厅(设置信息登记台、安全检查门、物品存放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0 办案区 调查询问室 常规调查询问室 15 线上调查询问室 15 特殊调查询问室 15 执法指挥室(监控、会商、指挥、听证)40 6.2.2 功能区设置 6.2.2.1 功能区 6.2.2.1.1 办案中心作为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的办案机构,宜邻近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办公场所。各功能区宜集聚形成整体。6.2.2.1.2 办案中心门口应悬挂统一的“XX 综合行政执法办案中心”字样。各功能区入口、各功能室门
10、口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清晰易于辨认的功能标示牌、门牌、名称号和相关标志,走廊通道应设置引导路径、有关警示标志。6.2.2.1.3 各功能区、功能室应悬挂工作流程、工作守则和人性化标语、感召性图片。走廊应悬挂办DB3303/T 0662023 4 案中心管理规定办案中心调查询问流程图应急处理办法等制度标示牌。6.2.2.1.4 办案中心应配备应急电源、消防设施、急救药箱,应安装报警装置,遇有停电、火灾、技术故障等突发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6.2.2.1.5 办案区内应避免有凸出硬棱角、悬挂支点以及有可能被直接用来行凶、自杀、自伤的物品,如有硬质棱角或突出物体,应进行软包装或特殊安全处
11、理,不应有外露电线。6.2.2.2 等候大厅 6.2.2.2.1 等候大厅为行政相对人、证人和咨询人员的等候、休息、咨询场所,环境宜选择柔和暖色调。6.2.2.2.2 等候大厅宜设置自助登记一体机和高清显示器、宣传显示大屏,应提供法制宣传的书籍、报纸、杂志和宣传材料。6.2.2.3 法律服务室 6.2.2.3.1 一类办案中心单独设立法律服务室,二类办案中心在等候大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再单独设立法律服务室。6.2.2.3.2 一类办案中心法律服务室面向等候大厅,应配备咨询热线、远程视频,能提供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6.2.2.4 调查询问室 6.2.2.4.1 房屋应牢固、安全,房间使用面
12、积应不小于 15 平方米,层高应不低于 2.55 米。6.2.2.4.2 墙上应悬挂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 行政案件证人权利义务 调查询问规定公示板。6.2.2.4.3 根据调查询问难易程度,设置不同功能的调查询问室,实施分类管理:常规调查询问室。营造宽松、平和的谈话环境,能开展常规性调查询问。一类办案中心至少应配备 3 个;线上调查询问室。配置线上连线装备,可对远程对象开展线上调查询问;特殊调查询问室。室内应设置严肃调查氛围,墙面应进行软包防撞特殊处理,软包防撞材料应采用阻燃材料,窗户面积应不大于 0.8 平方米,窗台下沿离地面应不低于 1.8 米,窗户应安装牢固的防护栏(网)。特殊调查询问室宜
13、用于对屡犯或违规较为严重或有暴力抗法倾向的行政相对人的调查询问。6.2.2.4.4 调查询问行政相对人、证人时,应使用平等对话式桌椅布置。被询问人座椅应牢固可靠,与询问桌应保持 1 米以上安全距离。行政相对人一侧区域不应有电源插口,用电设施应安全可靠。6.2.2.4.5 室内应安装同步录音录像电子监控设备,室两端(被询问人位置正前、侧后方向)至少安装 2 个视频探头,1 个探头确保覆盖调查询问室全域,另 1 个探头对被询问人特写。执法人员和被询问人之间适当位置应安装拾音设备,确保声音清晰。6.2.2.4.6 被询问人身后墙上应安装能清晰、准确显示年、月、日、时及温度、湿度的电子时钟,询问录像能
14、摄录时钟显示画面。6.2.2.4.7 调查询问室还应配备双面屏幕的电脑及打印机。一类办案中心调查询问室还应配备光盘刻录机,刻录线上办案和调查询问录像。6.2.2.5 执法指挥室 6.2.2.5.1 执法指挥室是办案中心的指挥中枢,执法指挥人员对执法办案实施线上指挥、及时指导、实时监督。6.2.2.5.2 应配置指挥大屏,应汇聚相关视频监控、执法记录仪等信息。DB3303/T 0662023 5 6.2.2.5.3 执法指挥室应与各调查询问室保持信息联通、影音同步,能对各调查询问室办案工作进行实时指导和监督。6.2.2.5.4 执法指挥室内前 2-3 排桌椅宜按“一”字形摆放,后面宜按“回”字形
15、摆放,便于案件研判、案件会商。6.2.2.6 听证室 6.2.2.6.1 应具备听证过程管控、设备联动、数据汇集、证据展示功能,能按听证流程要求,开展听证活动。6.2.2.6.2 宜用造型庄重、大方的条桌,宽度应不小于 0.5 米,颜色宜褐色或原木色,与听证室的总色调相适应。听证室不设主席台,在同一平面上用条桌围成不封闭的四边形会场,相对间距宜不小于 2米。听证室可设旁听席位、媒体记者席位。6.2.2.7 案卷室 6.2.2.7.1 一类办案中心应设置案卷室,专用于案件办理过程中相关材料案卷保存、电子案卷制作、存储、归档,建立共享证据库。6.2.2.7.2 一类办案中心案卷室应有专人负责,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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