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398.2-2015 (代替 DB33∕T 398.2-2003)拟穴青蟹 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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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65.150 B 51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T 398.22015 代替 DB33/T 398.2-2003 拟穴青蟹 第 2 部分:养殖技术规范 Mud crab Part 2: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ultivation 2015-09-25 发布 2015-10-25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T 398.22015 I 前 言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代替DB33/T 398.2-2003无公害
2、锯缘青蟹 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本部分与DB33/T 398.2-200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青蟹-虾混养、青蟹-贝类混养、青蟹-鱼混养等养殖模式等内容;完善了增氧设施、成蟹运输等要求;修改了附录A中的主要养殖病害及防治方法,并列入标准正文;删除了附录B。本部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本部分由浙江省水产标准化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温岭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丁雪燕、何中央、丁理法、何丰、周凡、郑天伦。本部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3/T 398.2-2003。DB33/T 398.22015 1 拟穴青蟹 第 2
3、部分:养殖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拟穴青蟹(Scylla Paramamosain)养殖生产的产地环境、苗种放养、饲养管理、病害防治、收获与运输等技术。本部分适用于拟穴青蟹的池塘养殖生产,其它养殖方式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NY 5052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测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NY 5362 海水养殖产地
4、环境条件 SC/T 9103 海水养殖水排放要求 DB33/T 398.1 拟穴青蟹苗种生产技术规范 3 产地环境 3.1 场地 海水交换良好、风浪平静、无污染源、底质为泥沙底沿海和河口地区,环境须符合NY 5362的要求,水质符合NY 5052的规定,盐度525为宜。3.2 设施 3.2.1 池塘 养塘面积以1.0 hm22.0 hm2、滩面水深0.8 m1.0 m为宜。挖中央沟和环沟,沟深0.5 m1.0 m、宽2 m6 m,沟滩面积比1:11:3,沟渠与闸门相通。设置进排水闸门、拦网设施。进水口设40 目锥形进水网。3.2.2 低坝高网塘 面积以0.3 hm21.0 hm2为宜,堤上四周
5、围网高于当地最高潮位0.8 m1.0 m,网片下沿深埋泥下30 cm50 cm,退潮后能蓄水0.6 m1.0 m。建有闸门、溢水道及管理人员进出的网门。3.2.3 配套设施 DB33/T 398.22015 2 3.2.3.1 隐蔽物 池内放置竹筒、水泥涵管等建造人工洞穴,供青蟹隐蔽。3.2.3.2 防逃设施 池塘的堤坝四周内侧用塑片、水泥板、竹篱笆等设置防逃墙,高度高出池面50 cm。3.2.3.3 增氧提水设施 池塘应配备增氧设施。水车式增氧机功率按每667 m2池塘0.3 kW0.5 kW配备;底充式增氧机按每667 m2配置功率为0.2 kW0.3 kW配备。潮位较高池塘需配备提水设备
6、。4 苗种放养 4.1 放养准备 4.1.1 清整 青蟹收获后,及时清淤、翻耕、曝晒,整修堤坝、闸门等。4.1.2 消毒 放苗前15 d用药物消毒,清塘药物及使用方法见表1。表1 清塘药物及使用方法 渔药名称 用法与用量 mg/L 休药期 d 注意事项 氧化钙(生石灰)350400 10 不应与漂白粉、有机氯、重金属盐、有机络合物混用。漂白粉(有效氯25%)5080 2 1.不应用金属物品盛装。2.不应与酸、铵盐、生石灰混用。二氧化氯 1 10 1.不应用金属物品盛装。2.不应与其他消毒剂混用。茶籽饼 1520 7 粉碎后用水浸泡一昼夜,稀释连渣全池泼洒。4.1.3 排放 清塘用药后的废水排放
7、应注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达到SC/T 9103的排放要求。4.1.4 进水培水 药性消失后,用40目筛网过滤进水20 cm,至放苗前2 d3 d加水至滩面水位30 cm40 cm。视水质情况适当施肥培水。一般采用尿素、过磷酸钙等化肥或复合有机肥培养水质。4.1.5 使用方法 DB33/T 398.22015 3 新塘施有机肥并结合使用化肥,老塘可施化肥。有机肥用量为50 mg/L100 mg/L,氮磷化肥比例(510):1,首次氮肥用量为2 mg/L4 mg/L,以后2 d3 d再施一次,用量减半,并逐渐添水。后期视水质情况用光合细菌、EM菌液调养水质,使用量5 mg/L10 mg/L。4.
8、1.6 施肥原则 施肥应遵循以下原则:平衡施肥,提倡施用有机肥;控制施肥总量,水中硝酸盐含量4 0mg/L以下,透明度25 cm35 cm;有机肥应经发酵熟化、无害化处理;未经国家或省级农业部门登记的化学肥料不得使用。4.2 蟹苗 4.2.1 来源 自然苗和人工苗均可。自然海区的春季发汛期为4月初5月底,秋季苗发汛期为8月中下旬10月底。人工培育的苗一般在5月上中旬6月份。4.2.2 质量要求与运输 按 DB33/T 398.1 的规定执行。4.3 放养要求 择晴朗天气,上风头、多点放养,风浪大、阴雨天不宜放苗,同时注意养殖池与苗种来源地的盐度差应小于3。4.4 放养时间和密度 4.4.1 专
9、养模式 分夏季和秋季双茬养殖。夏季放养时间为5月7月;秋季放养时间为9月10月。放养密度见表2。表2 池塘专养模式的放养密度表 专养模式 苗种规格 mm 放养密度 只/667m2 夏季养殖 甲壳宽10.023.0 10001500 甲壳宽23.136.0 8001000 秋季养殖 甲壳宽10.023.0 15002000 甲壳宽23.136.0 10001500 4.4.2 混养模式 4.4.2.1 青蟹-虾混养模式 5月中旬6月份放养蟹苗。以青蟹为主的青蟹对虾混养模式,4月中旬放养中国对虾或南美白对虾虾苗;以青蟹为主的青蟹脊尾白虾混养模式,7月份放养脊尾白虾亲虾。塘内种植1/5池塘面积的芦苇
10、、大米草。DB33/T 398.22015 4 4.4.2.2 青蟹-贝类混养模式 蟹苗放养时间同虾混养模式。3月4月播养缢蛏、泥蚶、青蛤等贝类;泥蚶、青蛤养殖区设置拦网、缢蛏养殖区用盖网,养殖面积控制在滩面20%30%。4.4.2.3 青蟹-鱼混养模式 蟹苗放养时间同虾混养模式。一般套养鲻梭鱼等杂食性鱼类。每年在苗汛时间(3月5月)就可采捕到放养所需的自然苗种。放养密度见表3。表3 池塘混养模式放养密度表 混养模式 混养品种 青蟹放养规格 青蟹放养密度 667 m2 混养品种规格 混养品种放养密度/667 m2 青蟹-虾 对虾 C3以上 800 只 1000 只 0.6 cm以上 1万尾2万
11、尾 脊尾白虾 120尾/千克亲虾 1千克2千克 青蟹-贝类 缢蛏 C3以上 800 只1000只 3000粒/千克4000粒/千克 4万粒 泥蚶 400粒/千克 2万粒3万粒 青蛤 400粒/千克 2万粒3万粒 青蟹-鱼 鲻梭鱼 C3以上 800 只1000 只 5 cm以上 50尾100尾 5 饲养管理 5.1 投饲 5.1.1 饲料种类 主要有寻氏肌蛤、红肉蓝蛤、鸭咀蛤、淡水螺蛳等小型贝类和小杂鱼虾,也可投喂专用配合饲料,饲料安全和卫生质量符合NY 5072和GB 13078规定。5.1.2 投饲量 根据季节、天气、水温、潮汐、水质等环境因子,结合实际摄食情况,合理确定。一般投喂动物肉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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