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969-2018 核动力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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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国国家家环环境境保保护护标标准准HJ 969-2018核动力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技术规范Technical Guideline for Environmental Radiation Background Survey ofNuclear Power Plants Before Operation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8-09-20发布2019-01-01实施生生态态环环境境部部发发 布布i目次前言.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调查任务和目的.15调查的基本要求.26调查的监测项目和要求
2、.27质量保证.7附录 A 各监测项目的探测限要求.8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防治放射性污染,改善环境,规范核动力厂辐射环境本底调查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核动力厂新厂址选址和核动力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的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本标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1核动力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核动力厂新厂址选址和核动力厂运行前辐射
3、环境本底调查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大型核动力厂新厂址选址和核动力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 小型模块化核动力厂可根据核安全和环境评价结果,做相应简化。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6249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 11216核设施流出物和环境放射性监测质量保证计划的一般要求HJ 493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T 6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辐射 radiation本标准中,辐射仅指电离辐射。3.2 受纳水体 re
4、ceiving water body接纳核动力厂排放的液态流出物, 并使流出物中的放射性核素在其水中弥散的环境地表水体,可以是海洋、河流、湖泊或者水库。3.3 对照点 contrast site在可以忽略核动力厂所释放放射性物质的影响, 且可以长期保持原有环境特征的区域设置的监测点。4调查任务和目的4.1 新厂址选址,应进行辐射环境本底初步调查;新厂址首台机组运行前,应进行辐射环境本底调查;在同一厂址后续建造的机组运行前,应进行辐射环境现状调查。4.2 新厂址选址进行辐射环境本底初步调查的目的是为评价厂址适宜性提供辐射环境特征资料。4.3 新厂址首台机组运行前进行辐射环境本底调查的目的是获得核
5、动力厂运行前的环境辐射水平和环境介质中重要放射性核素的本底水平及其变化的数据, 为核动力厂运行后的辐射环境监测提供可供比较和解释的本底资料, 为制定核动力厂运行期间辐射环境监测大纲提供技术依据。按照 GB6249 要求,调查应至少获得最近两年的调查数据。4.4 在核动力厂同一厂址后续建造的机组运行前进行辐射环境现状调查的目的是了解前期工程运行后辐射环境的变化情况。按照 GB6249 要求,调查应至少获得最近一年的调查数据。25调查的基本要求5.1 应收集下列资料,为制定监测大纲提供依据:(1)核动力厂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人口、气象、水文、地质、自然资源、农牧渔业及养殖业等资料;(2)核动力厂半径
6、 30km 范围内核设施,铀、钍矿设施概况;(3)核动力厂半径 15km 范围内人为活动引起天然辐射照射增加的设施概况;(4)核动力厂半径 15km 范围内同位素生产以及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的应用概况;(5)核动力厂半径 5km 范围内类和类放射源的应用概况。5.2 应尽可能收集核动力厂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已有的辐射环境监测成果。5.3 新厂址选址辐射环境本底初步调查,应进行必要的现场监测,陆地环境辐射/贯穿辐射剂量率的监测范围一般取半径 20km,其余项目的监测范围一般取半径 510km。受纳水体环境介质一般在取、排水口附近区域采样。5.4 新厂址选址辐射环境本底初步调查结束超过 5 年方开工建
7、设的,如果期间发生过对厂址区域环境辐射水平有明显影响的事件,应补充调查或重新调查。5.5 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的监测范围,按照 GB 6249 的要求执行。5.6 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结束到开始运行时间不超过 5 年的,如果期间发生过对厂址区域环境辐射水平有明显影响的事件,应补充调查或重新调查。5.7 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结束后不超过 5 年, 在同一厂址有后续建造的机组开始运行的,参照第 5.6 处理。5.8 在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结束超过 5 年以后开始运行的,应收集最新资料,并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分析确定是否需要重新调查。6调查的监测项目和要求6.1 设定监测项目和监测点位时应考
8、虑厂址的整体规划。6.2 监测的布点原则6.2.1 本底调查布点应遵循如下原则:(1)近密远疏、均匀覆盖各方位;(2)结合核动力厂周围的环境特征综合考虑, 在人口稀少且交通不便的山区 (或岛屿)可适当减少监测点位;(3)对可能的关键居民组、人口集中的居民区域、农牧渔业和养殖集中区、环境敏感区和主导风下风向应适当针对性布点;(4)应布点但不具备设点条件或要求调查的介质难以采集到的,应在调查工作大纲及调查报告中进行说明。6.2.2 应尽可能选择未来被扰动和破坏可能性小的位置作为监测点位,以便电站运行期间以及在同一厂址后续建造的机组运行前调查时可以作为监测点位长期使用。6.2.3 所选点位应能够采集
9、到有代表性样品,避免各类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6.2.4 所选点位应便于到达、采样和布设仪器设备,还应考虑供电、安全等因素。6.2.5 地表辐射剂量率监测与累积剂量监测应同点布设,土壤采样点一般应有地表辐射监测。6.2.6 地表水体(非受纳水体)水样与沉积物采样点一般应一致。36.2.7 受纳水体水底沉积物与水样采集点一般应一致。6.2.8 采集饮用水时,一般应同时采集其水源水。6.3 新厂址选址辐射环境本底初步调查的监测项目和要求新厂址选址辐射环境本底初步调查有关监测项目、频次和布点的最低要求见表 6.1。如果发现表中所列介质中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异常, 应考虑补充生物介质的调查或在运行前
10、调查时予以重点关注。表 6.1 辐射环境本底初步调查的监测项目、频次及布点要求监测对象监测项目监测次数布点及其他要求环境贯穿辐射地表辐射剂量率2 次应在厂界外,以反应堆为中心,16 个方位与半径为 2km、5km、10km、20km 的圆所形成的各扇形区域内陆地(岛屿)上布点;在规划厂区范围内布设 24 个点;对可能的关键居民组、人口集中区域、环境敏感区等适当增加针对性点位。累积剂量1 次布点要求同“地表辐射剂量率” ,点位数可适当减少。累积测量时间不少于 2 个月。土壤表层土谱核素分析、90Sr1 次厂区外,半径 10km 范围内,在 8 个方位陆地(或岛屿)上,每个方位设 13 个点。空气
11、气溶胶谱核素分析1 次在关键居民组、主导下风向厂区边界或较近居民区等有条件的地点设 12 个采样点。水体非受纳水体饮用水谱核素分析、总、总、90Sr、3H1 次采集可能的关键居民组的生活饮用水。地下水谱核素分析、90Sr、3H1 次厂址附近地下水设 13 个点。地表水谱核素分析、90Sr、3H1 次厂址最近湖泊(水库) 、河流和厂址区域流域面积最大的湖泊(水库) 。地表水沉积物 谱核素分析、90Sr1 次同地表水受纳水体水总、总谱核素分析、90Sr、3H1 次总、总测量项目仅内陆厂址实施。滨海厂址,取、排水口适宜取水处各设 1 个采样点。内陆厂址,总排水口、总排放口下游 1km 和上游对照点设
12、采样断面,各采集一个样品。沉积物谱核素分析、90Sr1 次滨海厂址,底泥(潮下带)同受纳水体水,岸边沉积物(潮间带)选取渔民等人群的主要岸边活动场所。内陆厂址,底泥同受纳水体水,岸边沉积物在排水口下游附近主要岸边活动场所设 1 个采样点。6.4 新厂址首台机组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的监测项目和要求新厂址首台机组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有关监测项目、频次和布点的最低要求见表 6.2。表 6.2 新厂址首台机组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监测项目、频次及布点等要求监测对象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布点及其他要求4环境贯穿辐射地表辐射剂量率1 次/季度应在厂界外,以反应堆为中心,16 个方位与半径为2km、5km、1
13、0km、20km 的圆所形成的各扇形区域内陆地(岛屿)上布点。对可能的关键居民组、主导风下风向、烟羽最大浓度落点处应增加针对性点位。在人口集中区域、环境敏感区适当增加针对性点位。累积剂量1 次/季度布点要求同“地表辐射剂量率” ,点位数可适当减少。剂量率连续应至少设 2 个连续监测点,获取 1 年以上连续监测数据。 点位尽可能选择延续到运行期间继续进行连续监测的位置。土壤表层土谱核素分析90Sr、239+240Pu1 次/年厂区外, 半径不超过 20km 范围内, 在 8 个方位陆地 (岛屿)上布点,每个方位 24 个点,平均每个方位(陆域)最少 3 个点。重点关注关键居民组、主导风下风向、烟
14、羽最大浓度落点、人口集中区域和环境敏感区。每个方位最近的 1 个点测239+240Pu。空气气溶胶谱核素分析90Sr1 次/季度厂区外, 半径不超过 10km 范围内具备条件处, 滨海厂址设 24 个点位,内陆厂址最少 4 个点位,重点考虑关键居民组、主导风向下风向、居民密集区及环境敏感区。采样体积应达到 1E+04m3,应避开施工扬尘的影响。90Sr 可分析年度混合样。沉降物谱核素分析、90Sr1 次/季度布点同气溶胶。 沉降物收集器承接面积不小于 0.25m2。90Sr 可分析年度混合样。降水3H、90Sr、谱核素分析1 次/季度布点同气溶胶。样品量较少时,应首先分析3H。90Sr 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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