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41-2020 农贸市场智能计量管理与服务规范(深圳市).pdf
《DB4403∕T 41-2020 农贸市场智能计量管理与服务规范(深圳市).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4403∕T 41-2020 农贸市场智能计量管理与服务规范(深圳市).pdf(1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ICS 35.240.60 F 287.4 DB4403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 412020 农贸市场智能计量管理与服务规范 The intelligent measurement management and service standard of agricultural trade market 2020-01-06 发布 2020-02-01 实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403/T 41-2020 目 次 前 言 . II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智能计量管理要求 . 2 5 智能溯源电子秤管理要求 . 3 6 智能
2、计量技术要求 . 4 7 计量服务要求 . 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巡查记录 . 7 附录 B(资料性附录)计量投诉处理记录 . 8 DB4403/T 41-2020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深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振聚、詹娜、朱华、孙世海、陈静、袁敏良、于洋、龚梦。DB4403/T 41-2020 1农贸市场智能计量管理与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市使用智能溯源电子秤的农贸市场计量管理和服务的要求。 本标准适
3、用于深圳市使用智能溯源电子秤的农贸市场计量管理与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720 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GB/T 33659 农贸市场计量管理与服务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DB 3301/T 0031 农贸市场计量管理与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贸市场 market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
4、 为买卖双方提供经常性的公开的固定的交易场地、 配套设施和服务的零售场所。 3.2 智能溯源电子秤 intelligent traceable electronic scale 一种可以与智能硬件相结合,对称重信号进行数字化采集、传输、存储、追溯,并可对接服务器、移动终端、云等互联网单元,还可利用称重数据触发图像采集、工业控制,其他数据输入以及相关数据输出的电子秤。 3.3 农贸市场主办者 markets organizer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负责农贸市场经营及管理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 3.4 经营户 business households DB4403/T
5、41-20202 向农贸市场主办者承租场地、进行现货零售交易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 3.5 农贸市场智能计量监管系统 intelligent measurement and supervision system of agricultural trade market 农贸市场智能计量监管系统主要是针对农贸市场短斤缺两、 监管取证难等问题规划建设。 系统由前端智能溯源电子秤和后端智能监管平台组成,通过采集称重技术参数等数据,可有控制计量作弊行为。 3.6 计量负偏差 negative deviation of measurement 零售商品实际重量值与结算重量值之间的负向差值。3.7 允许短缺
6、量 tolerable inadequate 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其实际含量之差的最大允许量值(或者数量)。 3.8 不合格智能溯源电子秤 unqualified intelligent scale 经检定不合格的智能溯源电子秤。 4 智能计量管理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农贸市场主办者应按照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 21720和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要求管理。 4.1.2 农贸市场的计量活动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保证智能溯源电子秤和商品量的准确。智能溯源电子秤宜由农贸市场主办者统一配备、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
7、一轮换。 4.1.3 农贸市场主办者与经营户签订的入场经营协议中,要有明确的计量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4.1.4 农贸市场主办者应对用于贸易结算的强制检定智能溯源电子秤进行登记造册, 并配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 4.1.5 农贸市场主办者应与制造、销售或维修单位签订维护协议,明确智能溯源电子秤的维修、更换及防改装要求,保证统一配置智能溯源电子秤的正常有效使用。 4.2 管理制度 市场应有智能溯源电子秤配备、检定、修理、更新报废、公平秤管理制度,以及智能计量监管系统管理、计量巡查、诚信计量、计量投诉、计量岗位职责等管理制度。 4.3 计量职责 DB4403/T 41-2020 3
8、4.3.1 农贸市场主办者 农贸市场主办者为计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a) 宣传贯彻计量法律、法规、政策; b) 配备农贸市场计量管理人员,明确计量岗位职责; c) 制定农贸市场计量工作发展计划和发展规划; d) 提供计量工作资源保障和经费保障; e) 开展计量工作岗位检查,落实计量工作的奖惩制度。 4.3.2 计量管理员 农贸市场至少应配备一名经过培训的计量管理人员,执行下列计量工作: a) 贯彻执行计量法律、法规、政策和农贸市场计量管理制度; b) 建立农贸市场智能溯源电子秤台账,管理计量档案,并提前一个月提出检定申请; c) 配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开展智能溯源电子秤的强制检定工作
9、; d) 开展日常计量巡查工作; e) 对新增秤、不合格秤及时送检(修)、报废; f) 受理计量投诉,处理计量纠纷。 4.3.3 经营户 农贸市场经营户应履行下列职责: a) 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b) 明示商品单价; c) 在交易时,将商品价格正确录入智能溯源电子秤,并向顾客展示食品称量过程和结果; d) 应对配置的智能溯源电子秤进行维护保养; e) 不得自带智能溯源电子秤进场经营。 4.4 计量台账 4.4.1 农贸市场应建立强检智能溯源电子秤台账, 对属于强制检定的智能溯源电子秤进行编号、 登记造册,并向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4.2 农贸市场应建立动态计量管理台账,及时记录日常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4403T 41-2020 农贸市场智能计量管理与服务规范深圳市 DB4403 41 2020 农贸市场 智能 计量 管理 服务 规范 深圳市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曲****】。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曲****】,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