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126-2022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浙江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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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21.020 CCS J 09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1262022 代替DB33/T 21262018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management classification of special equipment 2022 - 09 - 30 发布 2022 - 10 - 30 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T 21262022 I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单位类别划分
2、 . 2 6 设备风险等级划分 . 2 7 分类评价 . 3 8 评价周期 . 5 9 评价结果应用 . 6 附录 A(规范性)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评价表 . 7 附录 B(规范性)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种类评价表 . 10 附录 C(规范性)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报告 . 28 附录 D(规范性)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综合评价表(简易评价报告) . 30 DB33/T 21262022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T 21262018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与DB
3、33/T 21262018相比,除了结构调整和编辑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标准不适用范围(见第 1 章); b) 增加了单位类别划分,对不同类别单位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见第 5 章,7.4); c) 修改了设备风险等级划分(见第 6 章,2018 年版的 7.1); d) 修改了分类评价,将评价方法分为全面评价和简易评价方法,供不同类别单位选用(见第 7章,2018 年版的 7.2、7.3、7.4); e) 删除了评价结果分类(A、B、C、D)及标识(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见第 9 章,2018年版的 7.5); f) 修改了对附录 A、附录 B 的评价内容表述(见附录 A
4、、附录 B,2018 年版的附录 A、附录 B); g) 修改了表 B.2、表 B.4、表 B.7、表 B.8,对不同种类的设备设立评价专项,单独计分(见表B.2、表 B.4、表 B.7、表 B.8,2018 年版的表 B.2、表 B.4、表 B.7、表 B.8); h) 修改了附录 A、附录 B 评价项目分值,依据隐患分级进行调整(见附录 A、附录 B,2018 年版的附录 A、附录 B); i) 修改了评价项目的计分方式,由原来的扣分改为得分(见附录 A、附录 B、附录 D,2018 年版的附录 A、附录 B); j) 增加了附录 D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综合评价表(简易评价报告)(见附录
5、 D)。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绍兴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诸源、卢敦波、沈连军、陈巍、郑建伟、徐峰、王锋淮、胡锋、程飞、周海彦、胡苗火、郭培培、彭景煜。 本标准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8年首次发布为DB33/T 2126201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DB33/T 21262022
6、 1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单位类别划分、设备风险等级划分、分类评价、评价周期、评价结果应用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 本标准不适用于长输管道、公用管道、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移动式大型游乐设施和不予办理或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
7、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T 5226.1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使用单位 user of special equipment 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一般是特种设备的产权单位(产权所有人,下同),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特种设备实际使用管理者。 注: 使用单位的范围: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是使用单位;共有人未委托的,
8、实际管理人是使用单位;没有实际管理人的,共有人是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用于出租的,出租期间,出租单位是使用单位;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新安装未移交业主的特种设备,项目建设单位是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单位是使用单位;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电梯,产权单位是使用单位。气瓶的使用单位一般是指充装单位,车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呼吸器用气瓶的使用单位是产权单位。 来源:TSG 082017,2.1 3.2 监管机构 regulatory agencies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
9、机构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机构)的总称。 3.3 DB33/T 21262022 2 第三方机构 third party organization 依法设立的,具备一定数量特种设备相关专业人员,能够独立开展公正评价的服务机构。 3.4 使用安全管理 use safety management 为实现安全使用的目标,进行决策、组织、管理、控制、监督和检查等活动的总和。 4 基本要求 4.1 评价主体开展评价活动应组织评价组,评价组应有两名及以上熟悉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的人员组成,设组长一名。评价组(人员)应做到客观、公正,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靠,并对评价结果负责。 4.2 评价方式采用资料核对、抽
10、查考核和现场核查。 4.3 评价主体应通过分类评价, 查找和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 使用单位应当运用分类评价结果,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持续改进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4.4 评价主体为使用单位、第三方机构和监管机构。 5 单位类别划分 5.1 概述 根据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综合考虑特种设备数量及风险等级、专业技术能力、安全管理制度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等因素,将使用单位类别划分为:类使用单位、类使用单位和类使用单位。 5.2 类使用单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建立并能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评价考核制度, 且近两年内未因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的使用单位: 使用各类
11、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300 台;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或二级企业; 使用额定蒸汽压力16.7 MPa 的锅炉。 5.3 类使用单位 除类和类以外的使用单位。 5.4 类使用单位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单位: 使用各类特种设备总量20 台; 均为低风险特种设备; 近一年内未因为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近两年内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或重大负面影响的特种设备事件。 6 设备风险等级划分 DB33/T 21262022 3 6.1 概述 根据特种设备潜在的风险大小,综合考虑特种设备种类、环境、人员密集程度和发生事故可能造成危害严重性等因素,将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高风险特种设备、中风
12、险特种设备和低风险特种设备。 6.2 高风险特种设备(代号:H) 高风险特种设备包括: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锅炉、医用氧舱; 额定蒸汽压力3.8 MPa 的蒸汽锅炉;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液化天然气储罐,盛装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第类压力容器,高压及超高压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使用超过20 年)的压力容器,盛装易燃、助燃、有毒、腐蚀性介质的气瓶; GC1 级工业管道和 GCD 级动力管道; 要求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大型起重机械、吊运剧毒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起重机、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 A 类大型游乐设施; 非公路用旅游观
13、光车辆; 客运索道(客运拖牵索道除外); 监控使用的特种设备。 注1:公众聚集场所,是指是指学校、幼儿园以及医疗机构、车站、机场、客运码头、商场、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宾馆、影剧院、图书馆、儿童活动中心、公共浴池、养老机构等。 注2:要求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大型起重机械为TSG Q7016中列入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大型起重机械目录的大型起重机械。 6.3 中风险特种设备(代号:M) 中风险特种设备包括: 0.8 MPa额定蒸汽压力3.8 MPa 的蒸汽锅炉、额定出水压力3.8 MPa 且额定出水温度120 的热水锅炉、 额定热功率Q0.7 MW的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和Q4.2 M
14、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 盛装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第类压力容器,除纳入高风险特种设备之外的低温液化气体储罐、第类压力容器、气瓶; GC2 级工业管道(无毒、非可燃,设计压力1.0 MPa,20 设计温度185 的管道除外); 叉车;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货梯; 除需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制造等级为 A 级的起重机械; B 类大型游乐设施; 客运拖牵索道。 6.4 低风险特种设备(代号:L) 除纳入6.2和6.3范围之外的特种设备。 7 分类评价 DB33/T 21262022 4 7.1 概述 评价方法分为全面评价和简易评价,使用单位可按类别选用相应的方法进行评价。 7.2 全面评价方法 7.2
15、.1 抽查规则 实施分类评价时, 应根据使用单位在用特种设备的风险等级, 按下列规定抽取相应数量的特种设备: H 类特种设备5 台,应全部实施评价;5 台H 类特种设备100 台,至少抽查 5 台; H 类特种设备100 台,至少抽查 10 台; M 类特种设备4 台,应全部实施评价;4 台M 类特种设备100 台,至少抽查 4 台; M 类特种设备100 台,至少抽查 8 台; L 类特种设备3 台, 应全部实施评价;3 台L 类特种设备100 台,至少抽查 3 台; L 类特种设备100 台,至少抽查 5 台。 注1:评价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增加抽查数量,并按照一次评价覆盖所有在用特种设备
16、种类的原则,确定每类特种设备的具体抽取数量。 注2:气瓶充装单位的气瓶数量按1000只为1台压力容器折算,不足1 000只按1台折算。抽查时应当覆盖气瓶种类,抽查数量单位为只。 注3:压力管道抽查:一般依据设计资料中的管道编号作为抽查单元。设计资料缺失时,可以管道介质作为抽查单元。 7.2.2 量化评价 7.2.2.1 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评价。按照附录 A,对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严重事故隐患项、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技术档案、应急管理和加分项)进行评价评分,附录 A 评价得分为 S。 7.2.2.2 设备安全管理情况评价。按照附录 B 对抽查的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分种类逐台进行评
17、价记分,得到每台设备的评分, 分别计算出高、 中、 低风险特种设备平均分 h、 m、 l 以及附录 B 中表 B.1表 B.8 评价综合得分W。 7.2.3 分数计算 7.2.3.1 附录 A 分值为 100 分,占总评价得分的 40%,附录 B 分值为 100 分,占总评价得分的 60%,总得分计算方法见公式: = 40% + 60% (1) 式中: Y总得分; S附录A评价得分; W附录B中表B.1表B.8评价综合得分。 =+ (2) 式中: W附录B中表B.1表B.8评价综合得分; h高风险特种设备平均分; m中风险特种设备平均分; l低风险特种设备平均分; DB33/T 2126202
18、2 5 Q1高风险特种设备的权重(设定为0.6); Q2中风险特种设备的权重(设定为0.3); Q3低风险特种设备的权重(设定为0.1)。 注: 若无该类设备,则相应的权重为0。 7.2.4 评价报告 应将附录A、附录B评价情况填入表C1进行汇总,并按7.2.2和7.2.3的方法计算评价得分,形成附录C评价报告。 7.3 简易评价方法 7.3.1 抽查规则 各种类在用特种设备抽查1台。 7.3.2 量化评价 按照附录D对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赋分, 直接得出总得分Y,其中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分值取抽查的设备的平均分。 7.4 评价方法选用 7.4.1 类使用单位
19、评价 7.4.1.1 首次评价 按照本标准7.2全面评价方法的规定开展首次评价。 7.4.1.2 定期评价 结合生产工艺、介质特性、特种设备种类和数量等因素,在实施本单位规定的安全工作评价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分类评价总得分Y,确定定期评价方式,评价总得分Y85分的,下次定期评价可按本标准7.3简易评价方法进行;评价总得分Y85分的,下次定期评价应按本标准7.2全面评价方法进行。 7.4.2 类使用单位评价 按照本标准7.2全面评价方法的规定开展评价。 7.4.3 类使用单位评价 自主选择按照本标准7.3简易评价方法或7.2全面评价方法进行评价,评价总得分Y75分的,下次定期评价应按本标准7.2全
20、面评价方法进行。 8 评价周期 8.1 使用单位应定期开展分类评价活动,建立分类评价台帐,及时加强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原则上根据分数计算的结果,全面评价方法和简易评价方法的评价周期均按下列规则确定: 24 个月至少一次:Y85 分; 12 个月至少一次:75 分Y85 分; 6 个月至少一次:70 分Y75 分; DB33/T 21262022 6 3 个月至少一次:存在严重事故隐患项或Y70 分。 8.2 使用单位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评价周期。当使用单位类别发生变化以及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应及时开展分类评价活动。 9 评价结果应用 9.1 评价过程中发现风险和隐患,使用单位应对风险进行辨
21、识、评估、控制和分级管控,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特种设备风险管控体系;对隐患进行分类分级,单独建立台帐和档案,并限期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做到闭环管理,改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构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9.2 使用单位应将评价结果(评分及发现的风险和隐患)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DB33/T 21262022 7 A A 附录A (规范性)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评价表 A.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评价按表 A.1 进行。 注: 评价表中不适用的项目不扣分,并在存在问题栏中填“无此项”(下同)。 表A.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评价表 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名
22、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地 址址 序号序号 项项 目目 评价内容评价内容 分值分值P P 得分得分G G 存在问题存在问题 1 严重事故隐患项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单位: (1)在用特种设备是非法生产的 (2)在用特种设备是国家明令淘汰的 (3)在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报废条件的 (4)在用特种设备是经检验不合格且限期未整改或复检不合格的 (5)在用特种设备超过规定参数、使用范围使用的 (6)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的 (7)在用特种设备是已被召回的 (8)使用被监管机构责令整改而未予整改的特种设备 (9
23、)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10)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 -50(存在任何一项倒扣50分) 2 管理机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使用单位,是否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1)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 (2)使用运营服务电梯的,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30台电梯的 (3)使用10台大型游乐设施的 (4)使用10台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 (5)使用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的 (6)使用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50台的 15 3 管理制度 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需要设置时)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24、 (2)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 (4)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6)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 (7)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8)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9)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 (10)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建立充装前后检查制度 20(每少一项应建立制度扣3分,扣完为止) DB33/T 21262022 8 表 A.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评价表(续) 序号序号 项项 目目 评价内容评价内容 分值分值P
25、 P 得分得分G G 存在问题存在问题 4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否上墙,或置于现场显著位置 2 5 管理人员 是否在最高管理层中以文件形式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 7 6 应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 安全管理负责人是否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 5 7 按照TSG 08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配备专职的持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1)使用额定蒸汽压力2.5 MPa锅炉的 (2)使用5台第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3)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 (4)使用10 km工业管道的 (5)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客运拖牵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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