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攻坚战表态发言九篇.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气污染 攻坚战 表态 发言
- 资源描述:
-
大气污染攻坚战表态发言九篇 大气污染攻坚战表态发言1 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质量,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陕政发〔2013〕54号)、《咸阳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1+14’工作方案》及《泾阳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经全县治污降霾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确定由我局牵头对全县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落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4月底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完成餐饮油烟治理;5月底前,全县企业厂矿、学校食堂完成餐饮业油烟治理;6月底前,全县所有油烟排放的宾馆、饭店、餐厅和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户),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使用清洁能源;全县营业面积在400平方米(或6个灶头)以上的餐饮业经营单位,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油烟净化深度治理。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的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进行,成立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在县城管局。 办公室主任:贾宏斌 副主任:冯宝军 成员单位:各乡镇城管局市场监管局 教育局住建局工业发展局 三、职责分工 餐饮业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由城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工业发展局、住建局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主要任务如下: (一)各乡镇:负责辖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对辖区的餐饮业、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情况、使用清洁能源情况、营业执照办理情况、餐饮服务许可办理情况建立台账。6月1日前,对室外露天烧烤严格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配套油烟净化设备。对划定区域外的所有露天烧烤一律取缔。同时,依法取缔管辖内占道露天烧烤、煎、炸等各类经营摊点,防止因占道经营产生的油烟污染等问题。 (二)县城管局:负责落实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及100㎡以下(不含100㎡)餐饮单位(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情况、使用清洁能源情况、营业执照办理情况、餐饮服务许可办理情况建立台账。5月底前,对城区室外露天烧烤严格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对划定区域外的所有产生油烟排放的餐饮摊群点一律予以取缔。 (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城区100㎡以上餐饮单位(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城区100㎡以上餐饮单位(经营户)的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情况、使用清洁能源情况、营业执照办理情况、餐饮服务许可办理情况建立台账。油烟净化不达标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拒不改正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 (四)工业发展局:负责落实全县工业企业单位的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全县工业企业单位的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情况、使用清洁能源情况建立台账,加强治理工业企业餐饮造成的污染、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五)县教育局:负责落实全县学校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全县学校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情况、使用清洁能源情况建立台账。 (六)县住建局:加强新建餐饮项目审查。商业用房设置餐饮的,必须设计或预留专用排烟系统,并考虑与居住区相对距离。 四、整治标准 1、所有餐饮业单位(经营户)必须安装与本单位(经营户)排烟量相匹配的、经国家检测认可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的油烟需通过烟气排放管道达标排放,且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2、在餐饮单位(经营户)建筑物内预设有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油烟需通过预设管道的排放,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专用烟气排放通道。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需对周边居民无影响,并对城市景观环境无影响。 3、所有餐饮单位(经营户)油烟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必须建立清理维护台账,根据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证正常运行。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阶段(3月1日至4月底) 各责任单位、各乡镇按照职能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厂矿、和餐饮经营服务场所油烟治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建立餐饮业台账,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制定相应整治措施。4月底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完成餐饮油烟治理; (二)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底) 此阶段为全面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5月底前,取缔户外占道经营的各类油烟污染餐饮经营摊点。6月底前,完成全县所有餐饮单位(经营户)油烟整改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餐饮单位(经营户),依法采取强制手段予以查封或强制拆除,没收其高污染燃料设施。 (三)验收阶段(7月1日至8月底) 各责任单位、各乡镇对辖区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县城管局将组织联合考核组对城区开展餐饮业大气污染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结果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是解决污染扰民、为市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安排及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抓好餐饮业大气污染整治,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从根本上解决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 2、建章立制,加大执法力度。要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从审批、管理、执法各个环节制定行之有效、规范有序的程序。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安排财政支持,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无照违法餐饮单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达标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业、查封、改变经营范围或限期搬迁,市场监管部门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3、多方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大气污染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市民注重健康、保护环境,督导所有餐饮经营场所设置油烟净化装置,调动公众广泛参与,营造全县人人皆知、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4、加强信息报送,实现信息共享。各成员单位每周三下午16:00前报送工作进度,由城管局将汇总情况统一报送县治霾办。城管局电话:38958350、QQ:379074607。按照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管理执法不严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 大气污染攻坚战表态发言2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年,为全面完成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根据《市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和省“两会”精神,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质量导向,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任务持续攻坚,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继续以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为重点,打好传统行业整治提升、散煤整治和清洁取暖成果巩固、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面源污染防治、重点污染物深度减排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六大攻坚战。持续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持续强化环境执法,持续完善考核奖惩问责机制,保持方向、定力,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平均浓度较2019年持平,达到41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6.6%,圆满完成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产业结构调整,打好传统行业整治提升攻坚战 1.开展传统行业深度整治提升。进一步梳理产业发展定位,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总体要求,按照市传统行业提升改造标准和专项实施方案要求,推广改造措施,促进企业健康绿色发展。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牵头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高新区、经济开发区 2.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持续开展打击“散乱污”企业,严防2017年以来排查整治的“散乱污”死灰复燃,开展对台账内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2020年开展深度排查整治工作,继续强化镇村网格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推进力度,继续通过调取对比乡镇工业用电和农村用电电量变化数据,坚决杜绝新增或死灰复燃“散乱污”企业产生。出现“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或新增,被市级及以上检查发现、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按照《省“散乱污”企业整治量化问责管理办法》及《市“散乱污”企业整治量化问责管理办法》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和部门责任。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牵头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科工局 配合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水务局、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 (二)持续能源结构调整,打好散煤整治和巩固清洁取暖成果攻坚战 3.持续巩固清洁取暖成果,确保群众清洁温暖过冬。严格落实2019年12月24日印发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有关规定,对已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的村街进行“回头看”,消除隐患确保正常使用;加强气源和电力供应保障,坚持多渠道拓展气源,增加天然气供应量,完善燃气管网和调峰设施建设,制定“压非保民”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清单。加快农村地区“电代煤”电网升级改造,确保电力供应。 完成时限:取暖季前 牵头责任单位:住建局、发改局 配合责任单位: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 4.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落实节能削煤目标责任制,采取综合措施,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削减非电力用煤,积极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责任单位:发改局 5.加强散煤全过程监管。按照“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部门联动执法,严格散煤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销售散煤和使用劣质散煤等违法行为。依托入市道路管控卡口,加强入市车辆检查力度,严控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散煤流入我市。在彻底取缔各类煤炭销售网点的基础上,严禁设立新的煤炭销售网点,对电话、网络等线上散煤销售行为和流动、隐蔽销售行为开展专项打击,彻底斩断利益链条、切断散煤销售渠道,源头控制散煤流入和使用。建立炉前煤质监管台账,加密煤质抽检抽查,2020年底前重点燃煤单位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确保用煤单位煤质稳定达到《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标准,严惩违规购进、燃用不合格煤炭违法行为。强化农村散煤监督检查,落实市、镇、村三级责任制,将散煤复燃监控纳入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运用秸秆露天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无人机飞检等科技手段,加强日常巡查,实现对农村散煤复燃无缝隙监控,严防散煤复燃。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牵头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公安局、交通局、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 6.深化锅炉综合整治。持续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20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新建燃气锅炉必须配套建设氮氧化物治理设施,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达到5mg/m3、10mg/m3、30mg/m3。全市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生物质、燃油(醇基燃料)锅炉。加快推进燃油锅炉改造进度,科学制定改造方案。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20年 12月底前(燃油锅炉综合整治) 牵头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科工局、高新区 配合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 (三)持续运输结构调整,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攻坚战 7.继续优化道路运输结构。落实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以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为导向,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为重点,形成“宜铁则铁、宜公则公”的综合运输发展格局。到2020年,全市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公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不断下降。继续优化市主城区道路,科学设置交通限行标识,增设ATMS信号控制系统,完善ITS城市交通智能调度系统,增加警力,加大疏导力度,有效缓解早晚高峰、特别路段、重要活动交通拥堵现象。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责任单位:交通局、公安局 8.继续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和推广新能源汽车。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继续推进省定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车,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车比例达到80%。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牵头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科工局 配合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邮政管理局 9.实施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治理。加快国三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治理改造进度,年底前完成省定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对具备治理条件的国三排放标准中重型柴油货车完成尾气净化装置安装;对省定淘汰任务以外具备治理条件的国三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加快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和在线监控设备,并制定实施便利通行政策。强化重点用车单位管理,指导督促重点用车单位全面建立绿色运输责任制和承诺制,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重型燃气车或新能源车。加强远程在线监控,对具备条件的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未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的营运车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牵头责任单位: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高新区、公安局 配合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10.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执法机制。完善遥感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入市省界固定遥感监测设备安装进度,建成功能较完备的遥感监测网络。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对重点用车单位、柴油货车集中存放地和重要物流园区开展全覆盖入户抽查,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车辆,2020年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重型柴油货车不少于4000辆次。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实行排放检验机构清单式、台帐制管理,对遥感监测、黑烟抓拍、路检路查等三类监督监测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对检验机构进行溯源,上报市采取断网或取消监测资质等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开曝光,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牵头责任单位:大气办、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交通局 配合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11.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2020年底前,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常态化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原则上禁止未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市主城区作业。对违规进入排放控制区域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实施处罚。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建设排放监控平台,年底前基本完成。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牵头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通局、高新区 配合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12.持续强化油品质量和油气排放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及证照不全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油罐车;对合规加油站汽柴油进行质量抽检,追溯不合格油品来源,确保油品质量。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对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检,每季度抽查覆盖率不低于市域内成品油经营企业的25%。开展油品油质和油气回收装置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凡销售不符合标准燃油和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加油站(点),依法处罚,拒不整改的停业整顿。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牵头责任单位: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 配合责任单位: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行政执法局、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 (四)持续用地结构调整,打好扬尘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 13.开展全面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压实扬尘污染治理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全市建筑施工、公路、城市道路、物料堆场、城乡结合部裸露地面、露天矿山等扬尘排放源开展全面排查,建档立卡,对未按要求落实抑尘措施的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冬春季节)、重点环节的扬尘污染源防控,贯彻落实《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开展扬尘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推进治理精准化和规范化。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牵头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局、行政执法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工局、高新区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 14.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和城市扬尘专项整治。继续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严格执行《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开展扬尘污染达标治理专项行动,落实达标整治验收要求,健全文明施工体系。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系统,确保所有在建和新建建筑工地扬尘全部达到省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八个标准”要求。加强城区道路水洗机扫,2020年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且可机扫区域机械化清扫100%全覆盖;实施城市道路扬尘监测制度,实行“以克论净”,加大散料货物运输车辆遗撒监控和打击力度;对城乡裸露地面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覆盖等抑尘措施;城市出入口及城区周边重要干线公路、普通干线公路、穿越主城区路段清扫作业全部实现机械化,公路范围内达到路面露本色、基本无浮土;2020年平均降尘量不高于8吨/月·平方公里。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责任单位:住建局、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高新区 15.强化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扬尘治理。加快破损路面修复,在建公路和城乡道路施工、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文件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格落实《省施工标准化指南》等规范要求,合理规划施工区域,实施分段施工。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建立道路、水利等施工扬尘责任追究制度和严惩重罚制度,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100%。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交通局、水务局、各镇 16.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恢复治理任务。对东部矿区进行持续治理,对2019年底前完成的矿山治理任务进行“回头看”,确保治理到位。加快2020年12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治理,确保年底前完成市东部矿区矿山恢复治理任务。同时制定专项方案,加强矿山治理过程中扬尘管控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牵头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责任单位: 17.加强工业企业料堆场治理。持续做好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工作,工业企业料堆场物料储存落实《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有关要求,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粉状物料入栅入仓储存,根据物料性质、粒径等选择抑尘网苫盖,粉状、粒状物料采用2000目、块状物料露天堆放需采用不低于800目抑尘网苫盖,规范工业企业料堆场规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PM10在线监测设施。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科工局、生态环境分局 18.严禁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开展国省干道、铁路沿线、城镇周边以及其他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秸秆和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2020年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发挥秸杆禁烧红外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作用,完善预防为主、疏堵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处理机制,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牵头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行政执法局 配合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 19.强化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祭祀用品禁烧、露天烧烤日常管控。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存储、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持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管控、打非行动,全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加大宣传、落实责任、严防死守,坚决做到“禁放区禁得住、社会面控得住”。强化落实主城区祭祀用品禁烧措施,开展禁止焚烧祭祀用品专项行动,并逐步向农村延伸,实现禁烧常态化。严禁露天烧烤,开展全时段不间断监管巡查,及时、有效、全面清理取缔露天烧烤并严防反弹。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牵头责任单位:公安局、民政局、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 (五)持续源头治理,打好重点污染物深度减排攻坚战 20.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电力行业深度减排专项行动,力争2020年12月底前国华电厂发电煤耗及污染排放绩效全部达到全省领先水平。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燕新建材超低排放改造升级,达到《2019年全省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攻坚战方案》超低排放标准要求。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21.开展工业炉窑深度治理专项行动。以“淘汰取缔一批、提标改造一批、搬迁入园一批,清洁能源替代一批”为总体治理原则,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分类建立管理清单,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推进工业炉窑节能和环保提标改造,鼓励清洁能源替代,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新建项目准入管理,2020年底前符合条件的工业炉窑全面达到国家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和省排放标准要求。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科工局 22.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专项行动。加大源头替代力度,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黏剂,2020年10月底前钢结构行业涂装工序(防腐类别为C5除外)底漆、中间漆、面漆替代全部完成;工程机械(军用机械除外)涂装工序底漆、中间漆、面漆替代比例达到40%;木制家具制造行业清漆、色漆水性涂料等低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替代比例达到60%;汽车制造(罩光漆除外)、维修行业全面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电子、电气机械制造、塑胶行业逐步推广使用水性清洗剂。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制定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建成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根据油烟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等情况安装相应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规范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和运行,使用率达到95%以上。2020年形成VOCS污染监测与监管体系,排放总量实现较2015年下降20%以上。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牵头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3.强化臭氧污染防治。开展臭氧形成机理与防治对策系统研究,制定臭氧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加强臭氧前体物(VOCS、NOX)排放控制。加快推进工业企业VOCS深度治理和规范整治,确保早完工、早见效。加大对化工、涂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火电、水泥等NOX高排放行业的监管执法力度,强化自动在线监控设备监管,确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对超标企业,依法严肃处罚。夏季高温时段,鼓励对涉VOCS排放的生产工序实行季节性生产调控;强化油气回收监管,加大机动车污染管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公安局 24.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管理。严格源头准入,加快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强化含氢氯氟烃生产和销售监管。建立管理台账,规范使用申报登记备案管理,严格执行生产和使用配额制度,做好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环境监管,建立部门协调合作机制。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六)持续联防联控联治,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攻坚战 25.精准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市要求及时启动、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按各自职责积极行动,落实相关措施及相关预案,认真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通知的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并及时反馈落实结果。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牵头责任单位:大气办、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6.精准实施应急减排。精准核算每个涉气企业排污量,制定“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清单,坚持差异化管控,扩大重点行业排放绩效评级范围,力争覆盖重点涉气企业80%以上。重污染天气发生期间,建立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情况督查检查常态化机制和应急减排前后用电统计制度,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严禁对不涉污企业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企业实行停产、停业、停工等措施。完善大气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对符合要求的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生物医药企业、短缺药品及保障民生类药品生产企业、重点出口型企业、民生工程等纳入正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牵头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科工局、商务局、发改局 配合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持管发展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健全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机构和成员单位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落实领导包联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严格责任追究。 (二)强化监测监控。进一步完善大气、执法监控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体系,优化“天眼+地网”监测监控功能,全面提升全市环境监测监控水平。进一步整合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施、重点工业企业视频及PM10在线监测设施等资源,提升在线监管能力水平。加强对重点污染源、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质量管理,提升监管科学化、自动化水平。推进五台套黑烟抓拍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加快“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和统一平台建设。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组分、消耗臭氧层物质等监测网络体系建设。 (三)强化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大部、省、市交办问题整改力度,把聚焦问题、解决问题、深化长效机制建设作为问题整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整改具体问题和普遍性问题相结合,把整改与建制、找问题与查责任、问题整改与深化防治相结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效果清单,制定落实整改方案,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坚持铁腕治污,加大对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问题的执法检查力度,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服务执法,严防“一刀切”式执法。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精准执法,继续完善环境执法监管平台建设,健全在线监控数据超标、交办、督办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分表计电、远程执法、视频监控等手段,提升执法效能。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手段,强化排污者责任,依法严惩重罚环境违法企业,有效提升企业自觉治污、自觉减排、自觉守法意识。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有关治理要求落实到位,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强化科技支撑。配合市建立完善2019年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开展污染物源解析工作,进一步摸清区域污染构成、组分和机理。推进重点行业和产业聚集区VOCS深度治理示范试点建设,选树治理标杆企业。开展“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研究,借鉴先进地区治理成果和经验,形成规划成果。 (五)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部门要对照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统筹规划科学安排财政资金。要创新环保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能。要鼓励专业化、规模化的从事环保治理的大集团、大企业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切实提高环保设施的经济效能和社会效能。 (六)强化考核奖惩。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继续实施考核奖惩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量化问责规定》《省“散乱污”企业整治量化问责管理办法》《省冬季清洁取暖散煤复燃责任追究实施意见》《市生态环境问题量化问责规定(试行)》、《市县(市、区)、乡(镇)、市主城区街道办、工业聚集区空气质量排名考核办法》,对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每月进行排名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后的镇、区综合运用通报批评、预警提醒、公开约谈、党纪政务处分等方式,量化问责情形,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对空气质量出现恶化,部、省、市交办问题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新发现问题较多的,按照相关规定,对各责任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量化问责。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七)强化舆论宣传。运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讲好大气污染防治故事,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新做法、新经验、新典型,营造治理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从而提升参与感,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开展“最美蓝天卫士”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形成正向激励。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 (八)强化队伍建设。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提高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控、VOCS和噪声防治等业务能力,打造业务过硬的专业队伍。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 大气污染攻坚战表态发言3 为认真贯彻落实铁西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要求,减少餐饮行业油烟排放,降低污染,节约能耗,提高效率,提升城区空气质量,结合本大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城市管理领域的一项十分重要且紧迫的工作,关系到群众的生活质量,综合执法局八家子大队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把城管工作提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高度,努力挖掘城管工作发展的潜力和空间。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城区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推动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和谐发展,为市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餐饮油烟管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之一,一直以来我大队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在辖区范围内全力推进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督促辖区餐饮服务业商家对餐饮油烟实施有组织排放和净化处理。建设靓丽的城市环境,实现降低城市大气污染防控目标 三、工作安排 大队对辖区内餐饮业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摸排,建立《餐饮店铺基本情况登记表》、详细了解每户餐饮门店营业执照核发情况、环保备案情况、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运行、维护清洗等情况,做到“一店一档”。并组成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小组,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参照分局意见,明确餐饮油烟管理范围及整治标准。对不涉及煎、炒等无油烟产生的餐饮单位纳入无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管理范畴,对大中型规模的餐饮商家,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标准,树立标杆。 二是加强辖区餐饮企业油烟排放监管工作。要求辖区内所有餐饮行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未安装的一律限期整改。 三是跟踪回访推进管理常态化。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单位,要求定期清洗,大型餐饮业户每2个月清洗维护次数不少于1次,中型餐饮业户每三个月清洗维护次数不少于1次,小型餐饮业户每季度清洗维护次数不少于1次,并及时记录油烟净化设施运转和维护情况。 四是集中整治露天烧烤。结合本大队辖区内实际情况,加大露天烧烤巡查频次,坚持每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沿街固定门店的露天烧烤行为以及流动烧烤摊点,抓好易反复的露天烧烤摊点监管,坚决对露天烧烤行为予以打击。 大气污染攻坚战表态发言4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浓度大幅下降,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汾渭平原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2018-2019年秋冬季,汾渭平原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42.9%,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据预测,受厄尔尼诺影响,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压力,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各地要充分认识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稳中求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汾渭平原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详见附件1)。 实施范围: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含陕西省西咸新区、韩城市)。 基本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难点,大力推动散煤治理和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推动焦化行业结构升级,加快煤炭、焦炭运输“公转铁”进程,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坚持综合施策,强化部门合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深入实施柴油货车、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扬尘专项治理行动。推进精准治污,强化科技支撑,因地制宜实施“一市一策”,加大晋中、临汾、吕梁交界汾河河谷地区以及运城河津、韩城交界地区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力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全覆盖、可核查的原则,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行企业分类分级管控,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各地要按照本地已出台的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方案要求,细化分解2019年度任务,明确与淘汰产能对应的主要设备,确保按时完成,取得阶段性进展。加快推进炉龄较长、炉况较差的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压减工作。 2.推进企业集群升级改造。主要企业集群包括焦化、煤炭洗选、铸造、砖瓦、耐火材料、石材加工、石灰、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家具、人造板、塑料制品等。各地要结合本地产业特征,针对特色企业集群,进一步梳理产业发展定位,确定发展规模及布局,2019年10月底前,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建设清洁化企业集群。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总体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从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产能规模、燃料类型、原辅材料替代、污染治理、大宗货物运输等方面提出具体治理任务,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 要依法开展整治,坚决反对“一刀切”。要培育、扶持、树立标杆企业,引领集群转型升级;对保留的企业,加强生产工艺过程和物料储存、运输无组织排放管控,有组织排放口全面达标排放,厂房建设整洁、规范,厂区道路和裸露地面硬化、绿化;制定集群清洁运输方案,优先采取铁路、管道等清洁运输方式;积极推广集中供汽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心,具备条件的鼓励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等;对集群周边区域进行环境整治,垃圾、杂草、杂物彻底清理,道路硬化、定期清扫,环境绿化美化。山西、陕西省煤炭洗选企业较多的城市应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环保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实施关停、整合;对保留的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全面展开阅读全文
咨信网温馨提示: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大气污染攻坚战表态发言九篇.docx



实名认证













自信AI助手
















微信客服
客服QQ
发送邮件
意见反馈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126853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