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300.127-2017 (代替 GBZ∕T 160.6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27部分:丙烯酸酯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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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100 C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300.1272017 代替 GBZ/T 160.6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127 部分:丙烯酸酯类 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 Part 127: Acrylates 2017 - 11 - 09 发布 2018 - 05 - 01 实施 GBZ/T 300.1272017 I 前 言 本部分为GBZ/T 300的第12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Z/T 160.642004工作
2、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不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 本部分与GBZ/T 160.642004相比,修改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改用了毛细管色谱柱; 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丙烯酸甲酯和丙烯酸丙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广东省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主要起草人:于秀兰、李玉杰、阮征、钱亚玲、谢玉璇、李添娣、刘奋。 丙烯酸甲酯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广东省深圳市职业病防
3、治院。 主要起草人:侯树椿、阮征、钱亚玲、谢玉璇、李添娣、刘奋。 丙烯酸乙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广东省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主要起草人:徐方礼、赵文、阮征、钱亚玲、谢玉璇、李添娣、刘奋。 丙烯酸丁酯和丙烯酸戊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广东省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主要起草人:于秀兰、李玉杰、阮征、钱亚玲、谢玉璇、李添娣、刘奋。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877388 附录A; GB/T 170921997; WS/T 1611999; GBZ/T 160.642
4、004。 GBZ/T 300.1272017 1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127 部分:丙烯酸酯类 1 范围 GBZ/T 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丙酯、丙烯酸丁酯和丙烯酸戊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和丙烯酸甲酯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蒸气态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丙酯、丙烯酸丁酯和丙烯酸戊酯浓度的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
5、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210.4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 4 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的测定方法 3 丙烯酸酯类的基本信息 丙烯酸酯类的基本信息见表1。 表1 丙烯酸酯类的基本信息 化学物质 化学文摘号 (CAS号) 分子式 相对分子质量 丙烯酸甲酯 (Methyl acrylate) 96-33-3 CH2CHCOOCH3 86.09 丙烯酸乙酯 (Ethyl acrylate) 140-88-5 CH2CHCOOC2H5 100.11 丙烯酸正丙酯 (n-Propyl acrylate) 925-60-0 CH2CHCOOC3H7 114.14 丙烯酸异丙酯 (iso-Pro
6、pyl acrylate) 689-12-3 CH2CHCOOC3H7 丙烯酸正丁酯 (n-Butyl acrylate) 141-32-2 CH2CHCOOC4H9 128.17 丙烯酸异丁酯 (iso-Butyl acrylate) 106-63-8 CH2CHCOOC4H9 GBZ/T 300.1272017 2 表 1(续) 化学物质 化学文摘号 (CAS 号) 分子式 相对分子质量 丙烯酸正戊酯 (n-Amyl acrylate) 2998-23-4 CH2CHCOOC5H11 142.2 丙烯酸异戊酯 (iso-Amyl acrylate) 4245-35-6 CH2CHCOOC5
7、H11 4 丙烯酸酯类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4.1 原理 空气中的蒸气态丙烯酸酯类(包括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丙酯、丙烯酸丁酯和丙烯酸戊酯等)用活性炭采集,二硫化碳解吸后进样,经气相色谱柱分离,氢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值定量。 4.2 仪器 4.2.1 活性炭管,溶剂解吸型,内装 100mg/50mg 活性炭。 4.2.2 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为 0mL/min200mL/min。 4.2.3 溶剂解吸瓶,5mL。 4.2.4 微量注射器。 4.2.5 气相色谱仪,具氢焰离子化检测器,仪器操作参考条件: a) 色谱柱:30m 0.32mm 0.5m,FFAP
8、; b) 柱温:100;或程序升温:初温 40,保持 1min,以 10/min 升至 100,再以 20/min 升至 200,保持 1min; c) 气化室温度:200; d) 检测室温度:230; e) 载气(氮)流量:1mL/min; f) 分流比:10:1。 4.3 试剂 4.3.1 二硫化碳,色谱鉴定无干扰峰。 4.3.2 标准溶液:容量瓶中加入二硫化碳,准确称量后,分别加入一定量的一种或多种待测物,再准确称量;加二硫化碳至刻度,由称量之差计算溶液的浓度,为标准贮备液。临用前,用二硫化碳稀释成500.0g/mL 丙烯酸酯类标准溶液。或用国家认可的标准溶液配制。 4.4 样品的采集、
9、运输和保存 4.4.1 现场采样按照 GBZ 159 执行。 4.4.2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活性炭管以 100mL/min 流量采集 15min 空气样品。 4.4.3 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活性炭管以 50mL/min 流量采集 2h8h 空气样品。 4.4.4 采样后,立即封闭活性炭管两端,置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样品在室温下可保存 7d。 GBZ/T 300.1272017 3 4.4.5 样品空白:在采样点,打开活性炭管两端,并立即封闭,然后与样品一起运输、保存和测定。每批次样品不少于 2 个样品空白。 4.5 分析步骤 4.5.1 样品处理:将前后段活性炭分别倒入两支溶剂解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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