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9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挂网).doc

  • 上传人:快乐****生活
  • 文档编号:10686612
  • 上传时间:2025-06-09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43.04KB
  • 下载积分:6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广西壮族自治区 药品 集中 采购 购销 合同 挂网
    资源描述: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挂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 (范本) 甲方: (医疗卫生机构) 乙方: (生产商或配送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等有关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须在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布采购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禁止网外采购。 第二条 乙方按药品购销合同向甲方供应药品(采购药品明细表,见附件)。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权利要求。所供应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质量、规格、包装须与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信息一致,不得更改。甲方与乙方签订药品购销合同附表(采购药品明细表)、甲方发出网上批次订单属于药品购销合同一个组成部分,与采购用户和生产商或药品经营企业直接签订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供货期限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足量地对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进行配送。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订单通知起供货,急救、急用药品原则上4小时内送达,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不能一次完成订单配送,剩余部分须在7天内(含第一次配送时间)完成配送。 第四条 采购价格 根据集中采购不同分类,甲方分别按以下规定进行网上采购:国家谈判药品按国家谈判药品价格进行网上采购;自治区招标采购入围药品按入围目录药品价格进行网上采购;定点生产药品按全国统一采购价格或自治区统一采购价格进行网上采购;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按议价主体与药品生产企业议定价格网上采购。 采购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药品。 第五条 货款结算 甲方应将药品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时间不得超过30天。 第六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一)甲方按照《药品管理法》相关验收制度和药品发票(国家税务)在甲方药库,对乙方药品予以验收,同时查验乙方依法必须具备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批件、GMP、GSP等证件,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证书无效或者证书不全药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当予以退换。如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具体要求通知乙方。如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可暂时封存,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因验收不严、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后果由甲方自负。 (二)乙方按合同交付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标准,向甲方提供依法必须具备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批件、GMP、GSP等证件供查验,并与货源保证书承诺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应及时更换被甲方拒绝药品,不得影响甲方临床用药。采购周期内遇到药监部门抽查甲方药品,其抽查数量由乙方补齐,对存在问题药品所产生查封、没收、罚款等,由乙方承担责任。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检验。 (三)乙方所提供药品有效期限不得少于整个药品有效期2/3。 (四)乙方应接受存在质量问题药品退货,并负责自行到各医疗机构收回所退药品,同时登录平台确认退货。 (五)对于上述退货药款,甲方与乙方尚有未结款,可在双方结算时直接从未结款中扣除;如双方不存在未结款项,乙方应在退货后30个工作日内将退货药款返还给甲方。 第七条 伴随服务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一项或全部服务: (一)药品现场搬运或入库。 (二)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用具。 (三)对开箱时发现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四)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五)其他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项目。 第八条 甲方履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因一方违犯国家相关法规而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及损失,有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本合同项下药品,不得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 (三)甲方应根据临床需求完成药品采购合同。 (四)甲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货款。 (五)甲方必须要求乙方按实际采购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 (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除合同项以外集体或个人利益。 (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任何名义赞助或捐赠。 (八)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乙方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举报。 (九)法律、法规其他相关规定。 第九条 乙方履约责任 (一)乙方应保证有足够备货数量,以免产生缺货现象。并且按购销合同签订采购药品向甲方供应药品。 (二)乙方承诺提供全部药品不应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或其它纠纷。如因此造成乙方无法正常供货或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予以解决;因此导致甲方权益受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所供应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质量、规格、包装须与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信息一致,不得更改。 (四)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自签订购销合同之日起至本次采购周期结束,乙方不得自行弃标和不予供货。 (五)乙方不得为谋取自身利益向甲方医务人员提供贿赂,不得暗中给予回扣或者取得其它不正当利益。如有违反,根据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法查处。 (六) 乙方不得在销售药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利用财物或者其它方式进行商业贿赂。 (七)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甲方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举报。 (八)法律、法规其它相关规定。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招标采购或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损失。 以上(一)、(二)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市、县卫生计生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市、县卫生计生部门、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一)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责任。 (二)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它双方商定事件。甲乙双方或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责任。 (三)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协议。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应按照药品购销合同中甲方规定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情况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事实、可能拖延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変更合同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确定。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甲方可终止合同。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因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终止合同 (一)采购期满合同终止。遇到政策性采购周期延期,合同期同等顺延。 (二)乙方违约采取补救措施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其它义务。 (三)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权利。 第十六条 本合同(范本)未尽事项,应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甲乙双方当事人。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有关网上交易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监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合同附表 (甲方)采购药品明细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序号 流水号 通用名 商品名 剂型 规格 包装 生产企业 采购价格 采购数量 采购时间                                                                                                                                                                                 注意:乙方配送批量以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平台交易系统中甲乙双方交易订单号所体现信息为准。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挂网).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10686612.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